資訊動態
公司動態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東山悅東側地塊;
占地面積:16540.32平方米;
地理位置: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廟街道華美東山悅東側;
委托單位: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未來規劃:根據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東山悅東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范圍圖》,該地塊后期擬規劃為居住用地(R),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組織開展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地塊內歷史上存在3家工業企業,分別為奇鳴洗衣粉廠、徐州金正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市福緣氣體有限公司。其中奇鳴洗衣粉廠1999年—2005年在地塊北部進行生產;徐州金正物流有限公司2017年—2022年存在于地塊中部;徐州市福緣氣體有限公司1991年—2016年于地塊西南角進行生產。通過資料收集、人員訪談及現場踏勘,得知本地塊未發生過化學品泄露和其他環境污染事故。地塊內可能產生的特征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2)地塊外北側500m范圍內存在多家工業企業從事生產活動,存在可能對地塊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因子為石油烴(C10-C40)、甲苯、二甲苯。
綜上,地塊內歷史及地塊周邊存在多家工業企業從事生產活動,存在潛在污染風險,為進一步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應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在第一階段環境調查(資料搜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的基礎上,識別出的特征污染因子為石油烴(C10-C40)、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甲苯、二甲苯。
(2)參考《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地下水采樣過程中PID無異常,氣味無異常。
(3)本次調查共設置了12個土壤監測點位(含3個土壤表層對照點),累計采集并送檢43個土壤樣品(含4個平行樣),主要分析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項基本項及pH、石油烴(C10-C40)。經調查發現,該地塊所有土壤監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4)本次調查共設置6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含對照點),累計采集6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主要分析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項基本項及pH、石油烴(C10-C40)、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經調查發現,該地塊所有地下水除W4點位地下水pH偏堿性,其余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限值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綜上所述,該地塊土壤樣品中各項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除W4點位地下水pH偏堿性,其余各項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地塊滿足第一類用地開發建設需求,無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